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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凯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9-10-29

  "宁波凯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向公众进行环境信息发布,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凯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项目总投资:14600万元
  (4)建设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柴桥协和地块电镀园区F地块
  (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建生产厂房3幢,新征用地面积14611m2,建筑面积22356m2,总投资14600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7亿件电子音响等五金件及1500吨仪表电子等五金件的生产能力。
  (6)主要设备:2条挂镀铜镍镍铬(黑铬)自动线,4条铜镍镍金银锡连续镀自动线,2条滚镀铜镍镍锡金半自动线,1条滚镀铜镍镍锡(哑锡)银半自动线,2条滚镀铜镍镍银金半自动线,1条挂镀铜镍镍金银锡自动线,1条挂镀铜镍镍金银锡自动线,挂镀铜镍镍铬金自动线(塑料镀),1条挂镀铜镍金银锡半自动线,1条化学镍线,2条滚镀铜镍镍金锡生产线,2条滚镀铜镍镍银锡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厂界距离(m)

主要特征

大气环境

霞浦街道

1

胜利村

SW

2600

约600人

2

河东村

SW

3100

约800人

柴桥街道居民集中区

3

东山门村

S

2200

有东山门、后横二个自然村,约1000户

4

同盟村

S

2100

有山门、横塘等自然村,约1200户

5

芦北社区

S

3000

约3000户

6

穿山社区

SE

2100

有穿山、河南顾2个自然村,约700户

7

大湾村

SE

2100

/

8

海警救助中心

SE

510

/

大榭开发区

9

大榭开发区
     管委会

SE

2400

/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概述
   1、主要污染源排放情况
  ⑴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电镀线工艺废气,电泳烘干废气。
  ⑵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电泳废水,电镀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⑶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退镀液,电泳漆渣,阳极残料,生活垃圾,废化学品容器,废过滤芯,镀槽槽渣,废油、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
  ⑷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机泵及生产线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污染源强见表2。 


  表2  本项目污染源汇总

序号

污染物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1

废气

电镀线

有组织

硫酸雾

7.7839

7.0055

0.7784

氯化氢

9.1109

8.6553

0.4555

铬酸雾

0.0298

0.0283

0.0015

氢氰酸

7.6266

6.8639

0.7627

无组织

硫酸雾

0.4097

0

0.4097

氯化氢

0.4795

0

0.4795

铬酸雾

0.0016

0

0.0016

氢氰酸

0.4014

0

0.4014

电泳线

有组织

非甲烷总烃

2.3750

2.1375

0.2375

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

0.1250

0

0.1250

2

生产废水
(纳管量)

废水m3/a

109138

27536

81602

COD

38.1983

13.7177

24.4806

石油类

3.2741

1.6421

1.632

氨氮

3.8198

0.9637

2.8561

总氮

8.7310

3.0189

5.7121

总磷

1.6371

0.9843

0.6528

总铜

0.5457

0.5212

0.02448

总镍

0.3193

0.3189

0.000387

六价铬

0.2160

0.2156

0.000432

总银

0.0205

0.0203

0.000205

总氰化物

0.1026

0.0863

0.01632

3

生活污水

废水量t/a

3510

0

3510

COD t/a

1.2285

1.1232

0.1053

氨氮t/a

0.1229

0.1176

0.0053

4

固废

危险
废物

废化学品容器t/a

14

14

0

废过滤芯t/a

12

12

0

镀槽槽渣t/a

20.74

20.74

0

废退镀液t/a

67.66

67.66

0

废油t/a

12

12

0

电泳漆渣t/a

1

1

0

废活性炭t/a

16.39

16.39

0

污泥t/a

820

820

0

一般固废

阳极残料t/a

5.26

5.26

0

生活垃圾t/a

78

78

0

5

噪声

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电镀生产线、磷化电泳线、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各种机械性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类比现有项目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60~85dB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具体见表3:
  表3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和预期效果

废气

治理

电镀线废气

电镀线均采取U型封闭+槽边双侧吸+顶吸收集方式,20条电镀线共设置19套废气处理系统(2套铬雾处理系统,8套氰化氢处理系统,9套普通酸雾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19根排气筒排放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中标准限值

电泳废气

经过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4m高的排气筒排放

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146-2018)中表2标准限值

废水

治理

电镀生产废水

分质分流后纳入北仑电镀园区集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园区北侧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含再生水系统),经处理再生水返回至园区回用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回用至车间,其余达达标后排入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经园区北侧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类Ⅳ类标准后排入镇海-北仑-大榭海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干管

固废

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

噪声

防治

⑴严格执行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⑵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
       ⑶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
       ⑷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确保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拟定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要求进行防腐防渗等措施。按要求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井。

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环境

风险

环境风险防范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园区设置总容积≥14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在靠近生产厂房设1个100 m3的地下应急池。

防止事故发生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⑴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铬酸雾、氢氰酸等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低于标准限值。
  ⑵本项目将生产废水分为电镀废水及其他废水,设置1座北仑电镀园区集中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分质分流后纳入集中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表3限值"后接入污水干管(金属元素及总氰化物达表3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COD、总氮等其它污染物排放执行纳管标准),最终进入园区北侧新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含再生水系统),经处理再生水返回至园区回用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回用至车间,其余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类Ⅳ类标准后排入镇海-北仑-大榭海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根据预测,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⑷本项目固废经无害化处置和合理利用后,可达相关规范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⑴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⑵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周边的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
  ⑶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环保措施得当可行,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⑷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体而言,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内容: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2)认为该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3)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4)对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满意程度;5)对本项目的建设最担心的环境问题;6)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后对周边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如何;7)如果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及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具体意见和建议等;8)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征求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直接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宁波凯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仑区柴桥协和地块电镀园区F地块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13857889350
  ⑵环评单位: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水街3号楼。
  联系人:忻雪静,电话:55000326
  ⑶项目审批部门:宁波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联系电话:8715804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8日。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凯博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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